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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第1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23作者:佚名 来源: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一、整改任务

  任务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任务。

  二、整改目标

  全厅上下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

  三、整改措施

  厅党组带头、各支部和全厅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支部日常学习计划。厅党组、厅农业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相关生态环保工作部署,定期研究、部署农业环保工作。落实农业领域环保责任制,细化分解到各责任处室和部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1年度省农业农村厅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计划,通过中心组扩大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

  厅党组、厅农业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农业环保重点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厅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保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7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2 年 2 月 21 日


原文链接:http://nync.ln.gov.cn/tzgg/202202/t20220222_4516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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