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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支持2022年晚造粮食生产12条措施》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23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2022年晚造粮食生产12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已印发实施。现就《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国内国际形势,始终绷紧保障粮食安全这根弦,以粮食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对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在春收粮食获得丰收,早稻面积稳定增加的基础上,为应对农资价格持续上涨、自然灾害影响,确保全年粮食丰收,决定进一步加大耕地、农业机械、金融保险、农业科技等方面支持力度,实施“以晚补早”,支持晚造粮食生产,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有关单位起草了《措施》。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22〕51号)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分为12条具体举措。

  (一)抓抢做好灾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修复和维护。针对“龙舟水”和台风造成部分地方农田水利设施损毁,影响晚造粮食生产的问题,《措施》要求各地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资金加快修复灾毁设施和机耕道路,确保晚造粮食生产用水。同时,谋划长远,要求结合中型灌区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农田排灌体系。

  (二)督实复耕撂荒耕地和垦造水田优先种粮。为充分挖掘撂荒耕地和垦造水田用于种植粮食的潜力,《措施》明确提出完成本年度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和垦造水田任务,并按要求主要用于种粮。发挥奖补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支持粮食生产。

  (三)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为提高单产增加总产,在全省布局33个粮食作物高产创建示范县,示范县开展高产技术试验示范,辐射带动农业经营主体采用良种良法提高粮食亩产,增加总产。

  (四)实施晚稻“一喷二防”统防统治技术。针对今年早稻生育期推迟影响晚稻栽插,寒露风和台风影响风险大的情况,《措施》明确省级统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一喷二防”统防统治,扩大全省技术推广服务面积,减少灾害影响,实现“虫口夺粮”。

  (五)加大财政金融保险支持力度。为加大涉农资金和金融保险支农力度,《措施》明确要求各地准时兑付直接补助的资金,统筹用好涉农资金支持种粮主体,促进粮食生产规模化。鼓励开展实施水稻种植完全成本或收入保险试点,增设新的金融产品,为粮食生产提供融资保险便利等。

  (六)及时抓实抓好粮食收购。落实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牢牢守住“种粮卖得出”的底线,《措施》明确要求各地组织好收购工作,支持指导承储企业直接采购本地粮源,提供临时仓储等为农服务。同时强化粮食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价格秩序。

  (七)科学开展“鱼稻共生”水稻种植模式试验。针对我省珠三角地区鱼塘水面面积大,可利用增加粮食种植面积的潜力,《措施》明确要求各地尤其是珠三角地区要示范推广鱼塘种稻优质高产高效技术模式,创建一批试验示范基地,实现鱼稻双丰收。

  (八)扩大粮食生产全程托管服务。为发挥生产托管在粮食生产中节本增效的关键作用,《措施》明确提出要发挥农业服务组织、农民合作社、基层供销等服务主体作用,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撂荒耕地复耕服务、生产托管等服务,促进粮食生产降本增效,农民增产增收。

  (九)补齐粮食烘干机收减损增收短板。针对早稻抢收暴露出我省粮食烘干短板较为突出的问题,《措施》明确加快推进全省水稻烘干能力建设,分级分类布局粮食烘干中心。要求2022年下半年应急建设一批烘干中心,支持建设一批移动式应急备灾救援服务队。同时建立完善水稻机收减损激励机制和技术措施。

  (十)建立粮食生产考核激励机制。为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措施》明确对完成下达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扩面增产成绩突出的市县,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下达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不实的市县予以通报批评。将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与省级涉农资金分配测算权重相挂钩。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取消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等次资格。

  (十一)保障农资量足价稳质优。针对今年农资价格持续上涨的问题,《措施》要求加强农资市场监测和供需调度,打击违法行为。发挥供销社系统在农资供应主渠道的关键作用,确保农资供应需求。

  (十二)制定防灾减灾和疫情防控预案。针对今年疫情防控形势和自然灾害发生的不确定性,《措施》明确要求各地及早制订防灾减灾预案,指导农户落实防灾减灾和灾后复产措施,坚持疫情防控与促生产两手抓两手硬,防止一刀切和盲目扩大防控范围,全力保障农民正常下田、农资运输和农机跨区作业需要,确保晚造粮食生产正常有序进行。

  四、预期目标

  通过“以晚补早”系列措施,实现晚造粮食面积和产量稳定增加,全力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相关文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支持2022年晚造粮食生产12条措施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dara.gd.gov.cn/wjjd/content/post_39782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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