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20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发布时间:2023-08-17作者:佚名 来源: 农业农村部网站
窦延丽等5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一高标准农田电力设施建管模式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现答复如下:
落实好建后管护措施是确保高标准农田长期发挥效益的关键,农业农村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包括电力设施在内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2016—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原农业部、国家能源局实施农村机井通电工程,主要是新建和改造农村配电网设施,将低压线路延伸到机井井口。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落实有关要求,投资新建和改造农村配电网设施,有效节约了农业生产成本。
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我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的有关要求,推动各地建立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调动受益主体管护积极性,确保建成的工程设施正常运行。2021年,经国务院批复,《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实施,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要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套相应的输配电设施,满足农田设施用电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2022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 30600-2022,以下简称《通则》),规范了高标准农田电力设施建设相关标准。
近年来,我部积极指导各地落实《规划》和《通则》关于田间电力设施建设的有关要求,做好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同时,鼓励支持各地创新方式,因地制宜推广成熟模式和成功经验,探索性引入商业保险、专业化社会服务等开展电力设施在内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目前,河南省、安徽省滁州市、山东省聊城市等地建立了农田电力设施建管一体模式,由电力部门统一实施管理,实现了“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既减轻了农民负担,又创造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值得各地借鉴。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政策,指导各地压实建后管护责任,督促落实管护经费和管护人员,按照“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形成可操作的具体管护措施,确保建成一亩、见效一亩、管好一亩,持续发挥高标准农田效益。
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8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tjsgls/202308/t20230816_64344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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