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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立足特色产业 突出规范提升 筑牢发展根基

发布时间:2023-04-08作者:佚名 来源: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十堰市位于鄂豫陕渝毗邻的湖北省西北部,面积2.36万平方公里,辖四县一市三区和两个开发区,总人口346万人。境内山水资源丰富,生态植被良好,是南水北调中线调水源头和核心水源区。近年来,十堰市突出规范、立足特色,多措并举,不断创新思路,强化服务,引导农民合作社做优做强,为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21年底,全市依法注册农民合作社9263家,累计吸纳成员36.32万户,农户入社率51.03%,成员收入普遍高于非成员25 %以上。

  一、指导规范管理,把准高质量发展方向

  一是部门联合指导,加强管理促规范。为引导农民合作社强化内部管理,十堰市多部门联合,通力合作。市农业农村(经管)部门先后出台《十堰市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及职责》《十堰市市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等6份规范文件;普法部门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列入了“六五”“七五”普法内容;十堰电视台、秦楚网等地方媒体,在平台开设专刊、专栏等,宣传报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400余篇(次),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奖知识竞答,参与人数达14万人次;其他相关部门借助各类培训平台,培训人员1.2万余人次。目前,全市50%的合作社有健全的章程制度并公示上墙;30%的合作社落实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组织示范评定与监测,以点带面促规范。为引导全市农民合作社树立自觉规范意识,十堰市建立市级示范社评定和监测机制。从2008年起,按照“示范一批、带动一片”的“以点带面”模式,每年按照“国家、省、市、县”四级联创要求,组织开展各级示范社评定和监测活动,并对各级示范社给予每家3万~20万元奖补。截至2021年底,全市创建国家级示范社33家、省级示范社65家、市级示范社165家、县级示范社549家,树立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规范典型。

  三是开展“空壳社”清理工作,分类指导促规范。2019年,为优化合作社发展环境,按照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十堰市全面启动“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经过全面摸排、精准甄别、分类处置和集中清理,全市建立分类服务合作社台账5543家。当年分类处置问题社912家,其中引导自愿注销193家、指导规范办社452家、吊销17家、取消示范社资格12家、列入县乡经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238家。通过清理整顿,有效净化了合作社发展环境。

  二、扶持特色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面对“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实际,十堰市立足山水资源优势,引导农民合作社以特建社,品质经营,确保行稳致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发展助力。为引导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产业,立足资源禀赋,十堰市确定茶叶、食用菌、生猪、水果(柑橘、猕猴桃)、黄酒、木本油料六大特色产业,建立特色农业产业链“链长”制,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全市总链长,其他市领导担任细分产业链链长,按照“一条产业链、一位市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专家团队、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一个工作专班”工作模式,助力特色产业发展。截至2021年底,全市培育发展六大特色产业类农民合作社3644家,占农民合作社总数39.34%,其中茶叶类农民合作社1094家,小水果类农民合作社705家,食用菌类农民合作社528家,生猪类农民合作社822家。

  二是出台扶持政策,增强发展动力。为推动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明确扶持政策,多方发力。链长制方案明确,2021—2025年,每年安排6000万元(六大产业各1000万元)支持产业发展;2017年以来,全市共有425家农民合作社享受市级以上扶持资金2900.6万元;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贷款余额7.948亿元。县级也分别出台不同扶持政策,其中2017—2018年,竹山县政府筹措3000万元、茅箭区政府筹措1000万元财政资金,建立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基金。市、县两级的上下联动,有力推动了农民合作社特色产业发展。

  三是培育发展品牌,增强发展实力。品质是产品的灵魂。为提高农民合作社产品的信誉度、美誉度和市场竞争力,十堰市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打造产品品牌,做优做精特色产品。对取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给予0.5万~1万元奖励;对拥有注册商标和产品通过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的农民合作社,在各级示范社推荐评选和项目争取过程中予以优先考虑。截至2021年底,全市合作社已有神农蜂语、神农本草、武当山茶等自有或授权使用省级名牌产品24个、省级著名商标21枚,拥有注册或授权使用商标的合作社457家,通过绿色食品认证41个、有机农产品认证77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9个。

  三、引导多元化合作,筑牢高质量发展梁柱

  十堰市坚持探索创新,开展联合合作,引导农民合作社创新合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创新要素合作,激发活力促增收。十堰市经管部门结合农村土地制度、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引导农民以资金、土地经营权等多种资源要素作价入社,不断扩大成员的覆盖面,带动农民增收。截至2021年底,全市组建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1791家;组建扶贫互助合作社380家;注册土地股份合作社173家,入股合作社的土地面积共1.76万亩,入社成员达18684户,入社成员年增收1900余元。

  二是引导主体联合,整合资源促增效。十堰市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合作社之间,农民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各类主体之间,采取资源整合、联合与合作等方式,共办加工项目、共推信用合作、共同打造品牌、共拓销售渠道。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注册成立联合会77家;成立联合社28家,带动成员社477家,年经营收入4.5亿余元,实现了联合社、合作社及成员农户的合作共赢。

  三是探索产销合作,拓宽销售促提质。十堰市多途径探索产销合作模式。深入推进“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等对接工作;引导合作社积极参与会展经济,融入电商平台,探索农旅融合,开展休闲观光等,不断拓展农业新功能新业态。2021年,全市农民合作社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22.88亿元,其中开展“农社对接”的销售收入达1.32亿元;通过楚合商城、淘宝等电商平台,销售产品1.14亿元;有467家合作社参与农旅融合新业态,年拉动市域乡村游600余万人次,增加农民收入3000余万元。

  (作者:徐炳坤 刘毓华;作者单位:湖北省十堰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nyt.hubei.gov.cn/bmdt/yw/nchzjj/202304/t20230404_46122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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