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9作者:佚名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精神,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要求,指导规范开展全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和盐碱地调查工作,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定于2022年8月21日至24日在银川市立达深港国际酒店举办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范围及内容
(一)培训范围
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工作组、外业专家组、外业质量控制单位(每单位不超过5人),土壤普查试点县及盐碱地普查县技术负责人(每县2人),第三方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编制机构技术负责人、采样组组长(每单位线下不超过3人,其他人员可在线参加)。
(二)培训内容
1.理论培训
解读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方案、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实施方案,讲解《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野外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宁夏土壤分类和野外土壤调查基本方法、盐碱地调查外业采样技术要点、剖面土壤调查与采样、外业质量控制及样品流转、平台及外业采样终端使用方法。
2.现场实习
组织开展剖面及表层样现场调查采样实习。
(三)培训考核
组织线上考核,合格后颁发外业考核合格证书。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拟定于2022年8月21日-8月24日。21日下午报到,22日-23日室内培训,24日上午外业实习。
(二)培训地点
室内培训地点为银川市立达深航国际酒店( 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南街1471号),外业培训地点为平罗县。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方式。本次培训班通过小程序在线报名,请参训学员微信扫描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报名小程序加入培训微信群。线下总人数控制在150人以内,第三方外业调查采样及成果编制机构人员可线上参加培训及考试,线上培训入口请关注微信群通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12点。
报名小程序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nynct.nx.gov.cn/zwgk/zfxxgkml/nmttz/202208/t20220818_3678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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