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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四个一”推进清廉乡村建设

发布时间:2022-07-23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清廉乡村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县农业农村局认真统筹协调,按照自治区、市及自治县委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各责任单位有序推动我县清廉乡村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一、召开一次会议。5月中旬,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各清廉乡村建设责任单位召开恭城瑶族自治县清廉乡村建设工作组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广西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大力推进桂林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县委关于大力推进清廉恭城建设的部署要求。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形成合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融入乡村振兴各领域全过程。

  二、建立一份清单。根据自治区、市级工作方案要求及县委的部署,县清廉乡村建设工作组研究制定了《大力推进恭城瑶族自治县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要求,根据方案工作措施要求,制定了《清廉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细化各单位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压实责任分工。

  三、创建一批试点。目前我县已申报5个市级清廉乡村试点,推荐1个自治区清廉示范村。通过抓实抓好党务村务公开,落实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民主管理,让资金使用在群众中公开透明,持续强化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机制,以有效监督促进乡村治理;积极发挥村委会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打造清廉乡村试点。

    四、开展一次督导。按照《清廉广西建设集中督导清单(清廉乡村)》,在县清廉办的指导下到部分乡镇开展督导,指导乡镇把“清廉乡村”建设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认真对标建设任务要求抓好落实。完善村“两委”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深入实施“三务”公开,加强村级财务与集体“三资”监管。挖掘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村规民约等“软制度”作用,推进乡村清廉文化思想建设。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128388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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