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率先完成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项目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02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为切实做好2021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岑溪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和各镇政府密切配合,多措并举,扎实开展补贴面积登记、核定、公示、汇总上报工作。率先完成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稻谷生产补贴资金共3779万元的发放到户任务,有关项目绩效材料已归档整理。岑溪市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制定实施方案。岑溪市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根据各项目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及时联合制定了实施方案。
强化政策宣传。岑溪市积极召开各项目实施工作推进会议。各镇、村充分利用广播、公开栏张贴补贴告知书、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进行多渠道的宣传,使基层干部、种粮农民了解和掌握该年度农业保护补贴的政策和办法,引导广大农户据实申报,并自觉承担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稳定种粮面积。
规范操作程序。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补贴面积申报登记结束后,各镇村组织力量对农户申报面积进行核查,对有异议的农户组织实地核实。镇农业站对补贴信息及时进行采集、复核和整理。镇财政所配合做好录入、分析和统计工作,确保补贴面积真实准确有效。
规范审核程序。在各镇补贴面积汇总上报期间,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会同财政局,并邀请国土资源局、统计局等部门参与审核补贴相关数据。对每个镇随机抽取1-2个村,每个村抽5-10个农户进行审核,发现存在问题的农户,及时通知所在镇重新核实、公示,并在系统中进行修改。
及时发放资金。全市补贴面积通过审核后,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和测算全市补贴标准,制定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会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农业、财政部门对各镇的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给予书面批复,同时在补贴网上录入补贴标准。市财政局依照程序于7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镇财政所,各镇按规定在10日内基本完成补贴资金足额拨付到户工作。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wz/t108702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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