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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

发布时间:2022-05-13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县城发展,有这些重要新要求。

  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确保稳定就业生活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一视同仁。确保新落户人口与县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等非户籍常住人口均等享有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

  全面落实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责任,合理引导灵活就业农民工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hdjl/znwd/njzsk/t118838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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