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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陪同自治区农牧厅工作组开展全市2022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09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种业振兴行动部署安排,强化春季种子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3月31日,自治区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杨琳琳、自治区农牧厅种业管理处三级调研员魏春梅、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种业发展处邓澍和梁东超组成的自治区农牧厅联合检查组赴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开展2022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市农牧局副局长高凤芹、市农牧局种业科、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推广中心种业发展科、和林县农牧局、玉泉区农牧和科技局、和林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相关领导干部陪同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种子市场检查和监督抽检,以玉米种子为重点,覆盖大豆、马铃薯、杂粮杂豆等作物。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抽取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和种子经营门店开展检查,对网络销售种子、订单农业、专业合作化组织、种植大户等重点对象开展检查,马铃薯种薯及部分统一供种地区种子可在仓库检查。对近年来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记录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重点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种子经营主体情况、品种审定登记情况等,对农作物种子质量、种子销售备案、品种合法性、种子包装规范性、种子生产经营台账等内容进行了检查,同时指导旗县区农牧局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工作。

  执法过程中发现个别种子经营门店存在部分种子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销售台账登记不及时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进行了纠正和指导,并对经营者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要求经营者严防假冒伪劣种子坑农害农,做到诚信合法经营,同时执法人员向农民群众宣传了购买农资产品时如何辨别真伪和质量问题等知识,从而确保春耕生产用种安全、不误农时,做到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两手抓”、“两不误”。

  种子是农业发展的基础,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进一步加强我市种子市场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确保全市农户用种安全。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hhht/202204/t20220402_20284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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