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嘴龟:抓我?你可真“刑”!
发布时间:2022-03-29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3月21日,在接到群众举报有人擅自捕捉野生鹰嘴龟进行人工繁育后,恭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和森林公安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联合执法,现场起获鹰嘴龟种龟23只(其中雄龟10只,雌龟13只),人工繁育子二代龟44只。
经现场勘验和询问查证得知,恭城县莲花镇南源村村民刘某某未按照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特许猎捕证,于2005年至2008年间擅自捕捉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鹰嘴龟,在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进行鹰嘴龟人工繁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恭城县森林公安局进一步审理,等待刘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在此奉劝存有侥幸之心的人,收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口和逐利的心,免得有一天触犯了国家法律,甚至是受了牢狱之灾,才追悔莫及。
鹰嘴龟,学名平胸龟,是平胸龟科、平胸龟属动物。体扁平,头大,不能缩入壳内。头背覆以完整的盾片,上、下颚钩曲呈鹰嘴状。背甲长卵圆形,前缘中部微凹,后缘网,具中央嵴棱。腹甲近长方形,前缘平截,后缘中央凹入。背腹甲之间有下缘盾。属中国重点保护(二级)水生野生动物和自治区重点保护(二级)野生动物。擅自捕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鹰嘴龟是违法行为,严重触犯国家刑法。
法律链接:第二十一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116403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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