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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开展全面排查违法添加金银箔粉的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2-03-09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近日,按照农业农村部坚决遏制“食金之风”的要求,宁城县农牧局农牧业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工作人员积极深入粮油、果蔬重点农产品和产地初加工等场所,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初加工和收贮运等“三前”环节,全面摸排检查金银箔粉违法添加的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向农户们进行了宣传。第一,金银箔粉不是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农产品种植生产,不能违法添加到农业生产中。第二,添加少量的金银箔粉既不会提升农产品口感和香味,也没有任何营养价值,更做不到“抗菌”或延长农产品的贮藏期。第三,金银箔粉纳米颗粒的生理毒性已经得到了部分证实,存在潜在的危害身体健康风险;甚至有不法商贩使用低纯度金或者含铜合金来制作金箔粉,这更加剧了重金属摄入的健康风险。第四,使用金银箔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会受到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检查行动,宁城县未发现违法添加或者使用金银箔粉问题。今后,宁城县将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种植过程中违法添加或使用金银箔粉的行动,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原文链接:http://nmt.nmg.gov.cn/xw/msdt/cf/202203/t20220304_2012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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