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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古荔”田园综合体分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2021年项目实施计划市级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9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灵山县“古荔”田园综合体分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2021年项目实施计划市级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的通知》(桂田园办〔2021〕4号)、《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钦州市2021年自治区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钦市农业发〔2021〕26号)要求,钦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灵山县上报的灵山县“古荔”田园综合体分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2021年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钦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

  联系电话:0777-2811225

    

    附件:1.灵山县“古荔”田园综合体分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及资金使用计划

  2.灵山县“古荔”田园综合体2021年项目实施计划

    

    

  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27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qz/t110369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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